《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六号)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二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