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主动落实我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将《学生(幼儿)食品安全知识》(见附件)印发给学生及家长,并留存家长签名回执备查。
二、结合“学校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加强食堂、小卖部管理和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检查,降低校园食堂、小卖部饮食卫生风险。
三、依托晨检、午检、“一日三巡”、课间管理、放学前1分钟安全教育、班级教育、团队教育等做好普遍宣传和个别引导,教育引导学生(幼儿)拒绝“三无”食品、垃圾食品和无安全保障的流动摊点食品,不吃生、冷、变质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
四、主动报请乡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五、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态信息及时报教体局局办和安办,并在月报表中一并报送。
上一条: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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