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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15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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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直属单位:现将《青神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3月18日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

根据《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实施意见(2014—2016年)》,拟定2015年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教职工、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逐步养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更加完善,法制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全面构建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结合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开展基本法律常识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小学生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逐步培养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中学阶段。结合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重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与中学生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掌握社会公共规范和法律强制性规定,培养守法习惯,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民事法律、刑事法律中关于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保护等相关法律制度宣传。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提高中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各学校要将法制教育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紧密结合,与交通安全、禁毒、国防、环境等专题教育有机整合,适应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各学校要加强与禁毒办、关工委、团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青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单位的联系,开展“以案说法进校园”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知名律师、公安干警到学校,结合工作实践和办案经历进行“以案说法”。开展“九月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运用模拟法庭、法制演讲(征文)比赛、法制动漫、法制微电影、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社会实践等形式,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

(三)建立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各学校要结合“规范内部管理示范校创建”活动,建立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坚持中小学校100%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每年县教体局组织开展1次法治副校长培训活动,每学期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至少对学生进行1次以上法治教育辅导。

(四)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各学校要通过学生入学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军训等形式和墙报板报、橱窗展板、标语横幅、法治教育宣传栏、校园网络、校报校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广泛宣传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学法、守法、敬法、用法的良好校园文化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确保“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各学校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法律进学校”的推进情况,营造浓厚氛围。

(三)“法律进学校”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各学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5日前报教育股。该项工作纳入各学校目标绩效考核,县教体局将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材料报送不及时的学校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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