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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教普〔2021〕18号

  
日期:2021年08月30日  来源: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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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现将《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7日

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精神,明确和强化“双减”工作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促进“五项管理”落地落实,结合青神教育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提高工作认识

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增强“双减”工作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彰显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便民措施,是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的民生工程。

二、明确工作目标

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课后服务的学生全覆盖,即两个100%。通过进一步优化服务内容、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坚持服务原则

(一)学校列单。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列出课后服务的项目,供学生及家长选择。

(二)家长自愿。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参加。

(三)校内实施。利用学校场地和硬件设施设备,在校内开展课后服务,方便家长和学生,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公益普惠。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开展课后服务,坚持成本核算,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和乱发津补贴。

四、优化服务内容

(一)落实“一校一策”。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各级文件精神,修改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8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备案后实施。

(二)保证服务时间。推行“5+2”模式,即每周开展5天,每天开展不少于2小时的课后服务工作,初中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服务结束时间城区学校不早于17:30,较大规模学校实施错时错峰放学;农村学校结束时间不晚于17:30,个别学生根据家长特殊需求可延至18:00。

(三)优化服务项目。课后服务项目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校外、校际资源优势,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家长意见,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整合乡村少年宫、基地实践、学生社团等资源,开发设置“基础+拓展、作业+社团、走教+走班”等多种课后服务项目。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学生完成家庭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课外阅读;组建文艺、体育、劳动、科普、竹编、心理健康等学生社团,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四)优化服务师资。课后服务师资以学校教师为主,作业辅导由任课教师担任,课外阅读主要由语文教师担任,社团教师选配有一定特长的教师或专职教师担任。倡导聘请退休教师、家长中的专业人士、社会志愿者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士。

五、强化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杨宏为组长,副局长辜志华、杨平为副组长,教育股、计财股、人事股、体育股、监审股、督导室、教研室、技装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股。领导小组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各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行政为副组长,相关行政、班主任、科任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免费提供场地、设备、资源等保障条件,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

(二)规范操作程序。每学期课后服务开始前,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课后服务的宣传,主动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经费、安全保障措施等,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公示、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按照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由学生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后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三)夯实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门卫登记管理、课后服务巡查和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课后服务教师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每日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加强课后服务项目设备设施及电路检查,确保校内设施安全。建立课后服务学生联系档案,登记班主任电话及监护人紧急联系电话。

(四)强化经费管理。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采取学校支持、家长分担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费标准按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8月1日印发的《关于我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残疾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开支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管理人员、后勤人员补助、耗材等相关费用。城区学校服务经费要按一定比例用于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学校根据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专项核定课后服务工作补助标准,实行绩效考核,按实计发。课后服务所收取经费全部纳入青神县财政局专户管理,按期结算;做到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家长收费政策和标准的宣传、公示,并出具正式票据。

(五)加强服务监管。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服务过程的跟踪监管,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课后服务时间内,学校可根据实际,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有条件的学校可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晚餐服务。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县教体局相关股室(单位)和挂校股室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各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坚决杜绝在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后,教师仍在校内校外组织有偿补课;严禁引进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严禁为开展课后服务压缩调整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时间而提前放学;严禁小学低段年级每天只开设语数作业辅导;严禁开设了作业辅导项目后家庭作业量并未减少;严禁借托管之名违规乱收费,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组织的学生早晚自习,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并收费。县教体局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双减”督查工作指标,纳入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考核和校长年底绩效考核。

(六)注重宣传总结。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做好家长工作,加强正面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立足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年5月底、12月中下旬,各中小学校完成课后服务总结,遴选5—8张活动图片报送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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