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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体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青教办〔2021〕3号

  
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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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加强全县教体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教体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展示教体事业良好形象,现就做好2021年教体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体信息新闻宣传是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丰富教体工作内涵、形成特色亮点,展示教体形象、凝聚发展力量的重要举措。各校(单位)要充分认识教体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强化统筹、培优提质,展示形象、营造氛围、丰富内涵、凝聚力量,推动全县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优配强队伍

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具体负责全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和管理。各校(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一名校级领导干部具体分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

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股室(单位)业务范围的信息新闻稿件的撰写报送工作。各校要落实由一名信息员牵头的,由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文字功底过硬的信息新闻宣传队伍。

线上与线下、内培与外培、集中培训与送培到校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信息新闻宣传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

三、明确突出重点

紧扣县教体局“1125”工作思路,突出以下重点: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教体工作决策部署;

(二)全县教体系统重点工作、重大改革、特色工作、亮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三)学校(单位)重点工作、特色工作、亮点工作、创新工作、重大活动等。

(四)全县教体事业和学校(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建议。

四、加大报送力度

加强目标管理,坚持信息新闻宣传目标进度季度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单位)、机关股室督导评估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县教体局对成绩突出学校(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各校(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要增强宣传工作的计划性,新闻、信息稿件报送细化到月、落实到周,完成好季度和全年报送和约稿任务(见“附件”)。要重视加强宣传策划,落实人员加大新闻稿件采写、政务信息采编和报送力度,提高稿件质量。所有报送稿件(含图片、视频等)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报送。

报送(联系)渠道: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宣传工作群QQ群(1042441613@qq.com)。

五、做好舆情管理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和完善舆情处置预案,健全舆情工作机制。制定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舆情风险评估。加强舆情监测,严格落实常态监测机制,重大敏感舆情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报送、早处置。加强舆情处置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 1.学校(单位)、机关股室信息新闻宣传目标分数

2.学校信息新闻宣传稿件报送条数

3.机关股室(单位)信息新闻宣传稿件报送条数

4.信息新闻宣传计分办法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2021年学校信息新闻宣传目标分数

学校

采用分数

学校

采用分数

青神中学

80

瑞峰小学

60

青神中职校

80

观金学校

60

县初中

80

罗湾学校

60

实验中学

80

黑龙小学

60

学道街小学

80

景德

40

实验小学

80

河坝子中学

40

县幼儿园

80

河坝子小学

40

实验幼儿园

80

高台学校

40

南城中学

60

汉阳学校

40

南城小学

60

桂花学校

40

西龙小学

60

罗波学校

40

青竹小学

60



            2021年机关股室(单位)信息新闻宣传目标分数

股室

(单位)

采用分数

股室

(单位)

采用分数

局办公室

60

技装站

40

机关党委办

60

计财股

30

教育股

60

体校

30

人事股

60

教育考试中心

30

体育股

50

督导办

20

监审股

50

校地服务中心

20

安办

50

进修校

20

资助中心

40

职教中心

20

教研中心

40



附件2

                         学校信息新闻稿件报送条数

学校

政务信息季度报送(条)

动态新闻季度报送(条)

微信年保送(条)

青神中学

5

3

2

青神中职校

5

3

2

县初中

5

3

2

实验中学

5

3

2

学道街小学

5

3

2

实验小学

5

3

2

县幼儿园

5

3

2

实验幼儿园

5

3

2

南城中学

3

2

1

南城小学

3

2

1

西龙小学

3

2

1

青竹小学

3

2

1

瑞峰小学

3

2

1

观金学校

3

2

1

罗湾学校

3

2

1

黑龙小学

3

2

1

罗波学校

2

1

1

河坝子中学

2

1

1

河坝子小学

2

1

1

高台学校

2

1

1

汉阳学校

2

1

1

桂花学校

2

1

1

景德

2

1

1

附件3

                机关股室(单位)信息新闻宣传稿件报送条数

股室(单位)

政务信息报送任务(条)

每季度

年度报送

年度采用条数

局办公室

5

20

12

机关党委办

5

20

12

教育股

5

20

12

人事股

5

20

12

体育股

3

12

7

监审股

3

12

7

安办

3

12

7

资助中心

3

12

5

教研中心

3

12

5

技装站

3

12

5

计财股

2

8

2

体校

2

8

2

教育考试中心

2

8

2

督导室

2

8

1

校地合作服务中心

2

8

1

进修校

2

8

1

职教中心

2

8

1

附件4

信息新闻宣传计分办法

一、信息新闻稿件报送计分

全面完成季度政务信息、动态新闻和微信稿件报送条数,每季度计5分,未全面完成报送条数计0分。

二、信息新闻稿件采用计分

(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采用。

1.网站:“教体动态”采用,股室、直属单位每条计4分;“学校动态”采用,政务信息每条计4分,新闻动态每条计2分,“学校简讯”每条计1分。

2.微信公众号采用:每条计3分。

()《青神信息》采用。

专刊计10分、单条计4分、简讯计1分。

()《眉山要情》《四川教育动态简报》采用。

单条计8分、主条计4分、简讯计2分。

(四)新闻媒体采用。

1.县级媒体采用:每条计1分。

2.市级媒体:每条计1.5分。

3.省级媒体:《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教育网》《教育导报》每条计4分,其余媒体每条计2分。

4.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每条计10分。

同一稿件,不同媒体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计分。

三、信息新闻宣传扣分

1.约稿未按时按要求报送,每次扣2分。

2.舆论引导不力,产生重大舆情,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炒作、重大恶意负面报料、重大新闻事件,每次扣10分。

上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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