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青神县“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青安办〔2015〕20号)要求,现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学校公示栏等场所长期公示。
附件: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校长、书记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或书记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班子会、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并向师生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上一条: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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