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基[2002]46号)和眉山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眉教技[2015]52 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于下:
一、考试对象2015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二、科目、内容、分值和时间1.考试科目:初中物理、化学。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3.考试分值:初中物理、化学各10分,共20分。4.考试时间:每科考试时间10分钟。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
青神县2015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宏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龚志平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黄 敏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刘永东 青神县教育技术装备站站长
杨 伟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陈 为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监审股股长考务办公室设在县教育技术装备站,考务办公室主任:龚志平,副主任:刘永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县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日常考务工作。
各初中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试题与保密工作
1.试题由市考务办公室组织专家命题,命题范围是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要求必须开设的探究实验,以及要求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本次考试每天使用一套,每套5个考题。试卷由市考务办公室统一印制。
2.严格做好考试保密工作。相关人员要层层签定保密责任书。考试保密工作由考务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县领取试题后必须设立保密室并妥善保管试题。考务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实验仪器用品准备工作,提前准备好实验器材用品的考试室必须密封,涉及该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保密。对考试组织过程中的泄密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时间安排及试题使用
2015年我县“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4月28日—29日,每天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考点设在青神中学。各校必须严格按照统一的考试时间按时组织学生到考点进行考试(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由考务办公室另文通知)。
六、考务工作
1.考点由县考务办公室统一设置,设置方案报市考务办公室备案。考点设考场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监考教师、检录员、领考员、保卫、后勤、信号、医务等根据需要设置。
2.县考务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召开“中考”实验操作考务培训会,对所有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进行考务培训。监考与评分教师掌握评分标准培训在每天开考前进行。
3.考试所需实验器材和用品由县考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准备,保证考试需要。
4.考试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眉山市2015年“中考”实验考试规则》(见附件一)。
5.监考评分工作选择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较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监考采用交叉方式,一名监考教师负责监考二名学生,原则上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对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考务人员应予回避。监考人员现场评分,扣分必须在考生卷面上注明扣分点,评分结果经主监考签字确认后当场登记归档。
6.考点对已考考生和候考考生要相对分离,确保当天试题保密和考试公正公平。
7.各校要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做好迎考工作。
8.考试成绩的统计和上报。考试成绩必须登记造册,相关人员要签字确认,妥善保存备查。考务办公室要按时将考试成绩上报到市教体局。
七、注意事项
1.考点要悬挂印有《2015年青神县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场青神中学考点》的横幅,考点入口醒目处要张贴《考试规则》和《考试流程示意图》。考前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试规则》。
2.考务办公室和考点要做好考试安全工作。考点要划设“考试警戒区”,考场内要确保用电安全,考场内要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杜绝任何事故隐患。
3.考点要在试卷装订封面上做好考场记录,若有违反现象,应由考场主任及时处理,并作好文字记录。监考员不负责任或故意违犯考室规则的,应取消监考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各校务必在4月15日前上报考试组织安排,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参考人数、领队等。上交考生花名册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到技装站。
5.考务办公室要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4月13日
上一条: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表彰2014年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的通报
下一条: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系统管理和应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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