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制冷压缩机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环建函〔2018〕95号

  
日期:2018年11月09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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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环保制冷压缩机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黑龙镇鸿化村2社建设,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购置缸体自动化线、连杆自动化线、活塞自动化组合专机、自动冲压壳体线、自动焊接线、压缩机内装自动装配线、压缩机外装自动检测线等自动化加工、装配、检测设备,配置支持采购、加工、装配、检测的ERP系统。技改前后项目产能不变,年产R134a、R600a、R290型制冷压缩机合计400万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电泳涂装及烘干产生的VOCs,利用原有1台燃天然气直燃式燃烧炉为涂装烘干循环供热和1台有机废气直燃式净化装置接受产生的电泳涂装及烘干废气用作燃烧用,废气燃烧后通过5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经厂区原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地埋管道排入岷江。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消声、隔音罩隔音、建筑物隔声屏蔽、建筑材料吸声消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送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废物由废品收购商回收或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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