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建祥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10万吨砂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青神县瑞峰镇黄桷村建设,项目总投资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砂石加工生产线 1 条,购置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制砂机等生产机械设备,配套布置砂石料堆放场地及产品临时堆放场地,年加工生产砂石 10 万吨;本项目不涉及开采,所用原料均外购,该项目属于补评。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不得外排;生产废水经二级沉淀池 (350立方米和150立方米)沉淀后进入清水池储存(150立方米),循环用于生产,不得外排;项目厂内雨水经收集排入沉淀池后回用。
(三)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进出场主要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冲洗轮胎等措施,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产加工车间密闭生产,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在密闭工棚内,采取喷雾降尘及密闭降尘措施,控制砂石破碎分中产生的粉尘;砂石原料及砂石(成品)堆场上方采用密闭或防尘布(网)铺盖,并定期对全厂区进行洒水从而减少扬尘污染。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清掏,沉淀物晾干后作为填方料利用汽车外运至当地规建部门指定地点回填处理。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日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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