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神永亨机械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传动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青神县城西五更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550万元,项目在原有用地内新建厂房1466平方米,改扩建后年产160万件传动件,该项目属于补评。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保洁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三级标准后委托眉山市清伦管道疏通有限公司将生活废水运送至青神县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得外排。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风机抽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外面废品收购站;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陈木匠实木家具厂实木桌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