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马鞍山机械铸造厂: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4000吨铸件产品及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青神县西龙镇桂坪村桂花场镇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厂区内总占地面积为3085.7平米,主要工艺包括造型制芯、熔铁、浇铸、抛丸、旧砂再生、机械加工等,使用生铁为原材料进行铸造、机械加工等工序(不涉及喷漆、电镀工序),可实现年产4000吨铸件产品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属于补评。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以及员工洗手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过预处理后的废水最终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项目频炉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A排气筒排放;造型制芯工序、振动落砂工序、抛丸工序(先经过自带除尘器处理)、旧砂再生工序和浇筑工序的粉尘通过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B排气筒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铁屑和不合格产品回用熔化铸造;收集到的烟尘,中频炉的熔炼炉渣外售给建筑企业用于铺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砂及除尘装置收集的石英砂粉尘再生重复利用,最终不能再生回用的废砂用作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交由四川正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
上一条: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新建青竹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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