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青神鑫泰碎石加工场年加工20万m?连砂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青神鑫泰碎石加工场年加工20万m?连砂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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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环建函〔2018〕5号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青神鑫泰碎石加工场年加工20万m³连砂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神鑫泰碎石加工场:

你单位报送的《年加工20万m³连砂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青神县青城镇柳溪村2组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年产20万立方米连砂石骨料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成品料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污水处理车间、挡墙、坑道设施等;本项目不涉及开采,所用原料均外购,该项目属于补评。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委托白果乡楼坊村2组清运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水排入废水回收利用池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重复使用切不得外排;项目厂内雨水经收集排入废水回收利用池回用。

(三)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物料储存粉尘、原料卸料粉尘在连砂石堆料场卸料时采取适当洒水抑尘;在碎石破碎生产线料斗设置围挡;破碎、筛分等加工粉尘通过湿法作业厂区设置彩钢棚结构的围挡;汽车运输扬尘采取生产厂地处河堤上坡处道路采取硬化处理并配置了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场内来往车辆通过水池清洗轮胎清洗。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沉淀池污泥委托白果乡楼坊村2组清运处理;废机油在维修间内设置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点1处,设置废机油收纳容器,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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