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博凯工业皮带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工业皮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用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3号厂房(共计1000平方米)建设本项目,其年产同步带38t/a。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破碎机和混料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挤出机组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德恩精工二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皮带铣齿和切边产生的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挤出成型工序;废模具和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处置;生活垃圾、废抹布及废手套垃圾桶暂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恩精工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15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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