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发放公示

  
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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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青神县环保局综合科反映。

电话:028-38811202

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环保局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许可证类型

许可内容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1

四川隆源机械有限公司

张宇

青神县青创业路

正式

总量许可

川环许Z60031

3年

2

青神县华晟包装厂

郑伟利

青神县工业园区创业路14号

正式

总量许可

川环许Z60031

3年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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