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青神县环保局综合科反映。
电话:028-38811202
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环保局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1 |
四川隆源机械有限公司 |
张宇 |
青神县青创业路 |
正式 |
总量许可 |
川环许Z60031 |
3年 |
2 |
青神县华晟包装厂 |
郑伟利 |
青神县工业园区创业路14号 |
正式 |
总量许可 |
川环许Z60031 |
3年 |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0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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