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环建函〔2017〕27号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青神县天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发动机钢制凸轮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神县天翔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汽车发动机钢制凸轮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工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租用厂房面积1600平方米,建设汽车钢制凸轮轴生产线一条,计划年生产汽车凸轮轴24万支。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与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金属屑外卖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切削液属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8日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贝灵合益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