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7年3月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青神县思蒙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境内 |
青神县水务局 |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月6日 |
附:1、《青神县思蒙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2017年3月6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2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