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2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14日—2016年2月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鑫府·新天地商住小区建设项目 |
眉山市青神县青衣大道北面 |
眉山鑫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2016年2月14日 |
附:《鑫府·新天地商住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6年2月14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