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永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机械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青神经济开发区青竹街道创业路21号(租赁眉山市正扬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15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560m2,本项目利用车床、磨床、台钻、铣床、攻丝机等设备对金属来料毛坯进行加工,年加工机械零部件(外壳、内壳和轴套)3万套;本项目仅为单纯的机械加工生产,不涉及涂料防腐表面处理工作(该部分工作厂外委托处理),本项目无焊接工序,无喷漆工序及热处理工序。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过青神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车间洗手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过青神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临时贮存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打磨工序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给重庆全圆物资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含油手套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六)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股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9日
上一条: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眉山市三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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