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青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月9日,对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县实验初中)组织实施的青神县实验初中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结算、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实验初中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青神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4月27日以青发改〔2015〕62号文批复立项:项目名称为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及厕所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扩建食堂1500平方米、厕所2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910000元;资金来源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1910000元;建设地点为县实验初中;建设工期为3个月;项目业主为县实验初中。
2015年12月17日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5〕301号文批复调整立项:一、该项目名称调整为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二、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一)土建工程:改扩建食堂2280平方米、厕所24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3100平方米、多功能教室350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二)设备设施采购:采购会议桌椅200套,会议室音响一套,食堂厨具一套,多功能教室、学生宿舍楼防盗门120扇,床1000张,学生餐桌椅800套等配套设备设施。三、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5910000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概算5000000元,配套设备设施采购投资估算910000元;资金来源调整为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5750000元,地方配套资金160000元。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1.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采购。2.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介发布。3.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二)财政评审及工程变更情况。
2016年1月19日,县财政评审中心以青财评〔2015〕193号,确认县实验初中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3875239.86元(暂列金166675.70元)。
该项目根据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申请表,经分管县领导同意变更增加工程估算投资145100元。
(三)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县实验初中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于2016年2月18日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由中桓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合同)价2914180元,合同于2016年3月26日签订,合同工期90天。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由四川恒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12000元;工程设计由四川省青神县吉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119000元。工程监理由四川省眉山市同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48000元。
(四)工程实施情况。
该工程于2016年4月1日开工,2016年8月31日竣工验收合格。
(五)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收入情况。
2015年8月31日,青神县财政局根据川财投〔2015〕138号文件,追加县实验初中2015年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5750000元(青财预〔2015〕第80号)。
2.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18日,县实验初中已支付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建设资金共计2951726.20元,其中:支付工程款2758999元(主体工程款2198004元,绿化工程款261320元,政府采购工程款299675元),支付待摊投资费用192727.20元(设计费83300元,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8400元,可研报告编制费9900元,施工图审查费5440元,人防费18499.20元,配套费11088元,监理费33600元,空气检测费7300元,保温检测费15200元)。
(六)工程项目投资审核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18日,县实验初中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送审总投资4156546.20元,审计核减工程总投资130586元,审计确认工程总投资4025960.20元,其中:
1.送审建安工程投资3444525元,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130586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3313939元(送审主体工程投资3139628元,审计核减主体工程投资106132元,审计确认主体工程投资3033496元;送审绿化工程投资304897元,审计核减绿化工程投资24454元,审计确认绿化工程投资280443元)。
2.送审政府采购设备投资465594元,审计确认政府采购设备投资465594元(投影仪29700元,发电机组91000元,办公桌椅85000元,空调设备35394元,厨具224500元)。
3.送审待摊投资246427.20元,审计确认待摊投资246427.20元(设计费119000元,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12000元,监理费48000元,可研报告编制费9900元,施工图审查费5440元,人防费18499.20元,配套费11088元,空气检测费7300元,保温检测费15200元)。
审计机关聘请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造价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实验初中组织实施的青神县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基本遵守建设程序。提供的县实验初中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基建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在真实性方面,提供的基建资料和其他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在合法性方面,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及基建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执行中存在多计建安工程投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建安工程投资130586元,予以核减。
由中桓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实验初级中食堂、厕所及学生宿舍楼改扩建工程,送审建安工程投资3139628元,审计核减建安工程投资106132元,审计确认建安工程投资3033496元;由眉山市东坡区绿景园林苗圃种植场承建的县实验初级中校园绿化采购一期工程送审绿化工程投资117600元,审计核减绿化工程投资5600元,审计确认绿化工程投资112000元;由眉山市华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承建的县实验初级中校园绿化采购工程二期送审绿化工程投资95000元,审计核减绿化工程投资3800元,审计确认绿化工程投资91200元;由青神县青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县实验初级中校园绿化采购三期工程送审绿化工程投资92297元,审计核减绿化工程投资15054元,审计确认绿化工程投资77243元。以上施工单位多计建安工程投资130586元。以上为违反了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责成县实验初中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核减多计的工程款130586元。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县实验初中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进行核算,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二)建议县实验初中应加强对项目的统一规划,杜绝同类工程(绿化)分批次建设的现象。
(三)建议县实验初中应进一步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县实验初中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青神县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青神县审计局
2017年1月11日
上一条:青神竹林湿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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