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四川省青神中等职业学校初审和我局复核,最终确立了22名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2021届困难毕业生(每人补贴1500元)。现将2021届困难毕业生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 (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上一条:关于享受2020年1—11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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