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眉财社〔2019〕46号的文件精神,经初审,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吴文华1人资料齐全并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2月14日至1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9096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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