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安排0万元,较2016年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3万元,较2016年增长0%。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3万元,较2016年增长0%。2017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燃油以及维修保养运行维护等支出,现有执法执勤用车2台。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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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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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3 |
3、公务用车费 |
3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 |
(2)公务用车购置 |
上一条:青神县司法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司法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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