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司法局因公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司法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司法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一是车辆购置支出**万元,用于按规定更新购置**辆公务用车所需支出(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二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截止2014年底,司法局车辆保有量为5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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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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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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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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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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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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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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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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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上一条:青神县司法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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