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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年11月06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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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月28日,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做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牵头抓总,逐级传导整改压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带头审定整改方案、带头全面检视问题、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及时督促指导分管处室落实任务、扎实整改;各股室、下属单位迅速行动,扎实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县司法局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逐一分析症结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在多轮研究会商的基础上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同时对17个反馈问题整改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对照巡察整改任务,局党组书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深入剖析,各股室、下属部门主动认领、厘清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人人参与,把每项整改事项、每条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立行立改不回避、改出成效不敷衍。

(三)精心筹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规范要求,扎实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准备工作,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相互促进、增进团结、打气鼓劲、共同提高的效果,为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夯实思想基础。

(四)统筹兼顾,以改促干练好“基本功”。在整改过程中,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基层党建、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工作紧密结合,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按照任务分工积极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取得了预期成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抓总作用,定期调度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责任分工,整改进度向局党组主要领导汇报。对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逐项检查验收,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局党组还注重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问题;既集中解决当前问题,又统筹考虑长远问题,初步构建起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法律法规学习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学。在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和2024第一季度律师行业工作例会上补学四川省司法厅印发《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试行)》文件,传达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二是办公室牵头,每月对新出台、修订的党纪法规、重要讲话等进行收集整理,纳入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学习内容,自3月以来已梳理发放学习内容3期,组织开展党组会、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7次。三是制定《青神县律师行业学习制度》,并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律师工作行业会议,组织学习《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重点工作安排》《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情况的通报》《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等内容。

整改进度:第1项已经整改完成;第2、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推进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

(1)针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三专”队伍建设方案。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推动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市司法局对“三专”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青神县司法局关于推动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的方案》,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青神县社区矫正“三专”队伍建设。二是强化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业务能手进行授课等方式,深入系统学习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职化、专业化、专责化”水平。目前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4次,其中到市委党校参加集中培训1次,工作人员领学2次,听取“全省社区矫正实务大讲堂”授课1次。三是2024年4月22日印发《关于开展2024全县执法单位公职律师配备全覆盖的通知》,目前全县各执法单位公职律师配备覆盖率为100%。

整改进度:第1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底整改完成;第2、3项已整改完成。

(2)针对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持证率纳入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目标考核,由局长亲自抓,局分管领导带队到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领导进行座谈,已到乡镇(街道)开展座谈9次,由领导带头,不断推进各乡镇(街道)人员报名2024年青神县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截至5月21日各乡镇(街道)共报名主要领导8人、分管领导11人。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对2024年仍不能完成持证率的乡镇进行点名通报,已有5个乡镇完成考试并申领执法证,持证率为青竹街道73%,西龙镇80%,白果乡81.8%,瑞峰镇86.7%,高台镇75%。罗波乡报名的15人均已完成考试,预计持证率75%,汉阳镇新报名15人,预计持证率76.9%。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持证率作为年度“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的参考因素,持证率不足纳入依法治县打分扣分点。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重要考核指标牵头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青神县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各单位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行政应诉情况纳入依法治县目标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当年“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评先评优资格。2024年1月6日,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关于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我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达到考核标准。二是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结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文会事办理实务”讲堂等方式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全县法治队伍能力水平。2024年4月15日,青神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制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4年2月22日,局党组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并制发《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二是坚持定期分析研判。2023年至2024年,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三是加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列入党组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四是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抓好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准确,防范网络安全风险隐患,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严格按照《青神县司法局公文和会务办理机制》执行,做好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还有待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购远程视频公证平台。县公证处积极推动远程视频公证平台应用工作,通过前期咨询学习,经局党组审议后,2024年4月与远程办证平台签订了购买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的协议,6月下旬开始运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公证员参加四川公证云讲堂在线培训和6月12日至6月14日五市公证协会联合举办的线下公证业务培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不足,造成社矫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向县人民政府请示追加社区矫正经费及增加社区矫正工作者,并按照规定程序,先征求财政、审计、县委编办等相关部门意见。一是征求追加工作经费意见。2024年4月23日,县司法局向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发送《青神县司法局关于征求<关于追加社区矫正经费预算支出的请示(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因县财政局回函建议“相关经费已列入年初预算予以安排,不足部分在年初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解决”,暂不能追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二征求增加工作人员意见。向县委编办发送《青神县司法局关于征求<关于增加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请示(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因县委编办电话回复“按照《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青府办函〔2024〕2号)精神,单位临聘人员总数严格控制在县委编办审定的控制数以内,原则上只减不增,目前司法局临聘人员总数已在控制数以内”,暂不能补充招录社区矫正工作者。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违规列支工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财务录入报账时误从基本户中列支工会经费,支付完成后发现了错误,之后进行调账处理,从工会专户划拨归还基本户。二是加强对工会工作指导,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对工会经费使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会经费专款专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差旅费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对清理出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及时清退。加强学习审核。5月13日干部职工会上,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差旅费管理办法》,重申差旅费报销相关要求,并要求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从严审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财务审核不严,存在报账资料前后不一致、要素不全、未及时调账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年财务报销凭证进行自查清理,对报账资料不齐、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对摸排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巡察反馈的报账资料未审签不齐全等问题进行修正完善。二是全面梳理财务制度流程,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学习和落实,5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单位内控相关制度。三是重新核实2020年3月转公证会费、公证执业责任赔偿基金、2020年3月转两辆警车保险的报账资料,经核实以上发票未遗失,均附在相应报账凭证后。四是针对2020年3月购买防疫口罩费108元发票遗失问题,已撰写情况说明佐证,并补齐领导签字审批意见。加强对服务商家经营资质审核,按要求提供完备的报账资料。在2023年账务中对单位借款科目进行调整处理,2023年“单位借款”平账,财务人员定期核实账户资金数目和调账,确保账实相符。

整改时间: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县司法局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租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对《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公务用车定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青机服〔2020〕33号)和《青神县机关服务中心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公务用车加油和保险有关事项》进行了学习,明确公务用车相关要求。二是与相关工作人员核实了相关情况,在举办四川省“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活动前,本单位在与定点租车机构联系后,得知只有一辆考斯特可以在5月12日当天提供使用,为保障全省首场宣讲活动顺利举行,本单位只得联系公交公司租用车辆,价格为200元/天,并就此情况撰写了情况说明。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1)针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在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干部职工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位内控制度。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对符合采购标准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位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三是由分管领导牵头,2024年5月已对经办该项目的2名工作人员开展诫勉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未按“三重一大”规定确定项目承包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召开干部职工例会,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党组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梳理分管领域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报请党组书记审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应议尽议。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由局党组决策后组织实施,业务股室、财务人员和班子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对施工合同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采购合同下浮比例较低,市场竞争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在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干部职工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位内控制度。二是要求在以后的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位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来开展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结算审核不严谨,一些项目没有完成即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安装的宣告室桌椅已按原计划安装完成。5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位内控制度,重点学习项目立项、设计、预算编审、实施、竣工验收等流程。严把项目验收结算关,对施工完毕的工程项目,按要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提交结算申请。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培养合作项目未完全履约到位,未达到预期目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挂牌建立实训基地,2024年5月建立实训基地,地点位于兰沟村村委会,后续将开展相应实训工作。二是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训方案(该方案已经组织部部务会、财政局同意),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024年5月开展了“法律明白人”第一期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法规法条及案例分析、相关软件的操作应用。后续还将开展2期培训。三是政策法律服务型公司在项目执行期间因疫情原因未能建立,按现有政策已不允许建立。四是2024年5月,分管领导对经办该项目的2名工作人员开展诫勉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涉嫌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涉及到的项目进行自查,经核查该项目采购金额没有达到需要采用政府采购程序的标准,拆分合同是因为当事公司生产排班存在冲突,无法及时按照要求印制完成,便采用与其关联公司联合印制的方式印制,于是签署了两份采购合同。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单位内控制度1次。制定资料印刷规划,由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统筹安排印刷事宜,避免出现违规拆分规避政府采购的情况。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规自局和财政局协调,青神县东街109号土地出让给青神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县财政局要求,经局党组会审议,按照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调整入账金额。二是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借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按要求返还,目前笔记本电脑已盘点完毕存放于单位办公室。三是开展资产处置。对无法正常使用、已达报废年限且完成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拍照、登记、造册,依据《青神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资产处置工作。四是及时将购买的两台空调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并计提折旧。五是加强专人管理。资产按合同付款,及时完成财务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的新增,并严格固定资产的保管和使用,明确领取有签字,移交有手续,报废有请示。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公证协商收费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93号)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青神县公证处公证服务收费审批制度》,明确政府定价公证服务收费区间,并就减免、免收和减收的条件和标准进行了规定。二是制定《青神县公证处非政府定价类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确非政府定价类公证服务协商收费的标准,并上墙公示。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司法所人员配置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调配。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司法所人员问题,及时调整部分干部岗位,确保每个司法所有政法专编人员不少于1名,制发《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工作岗位调整及职务任免的通知》。二是加大空编招录。按照2024年上半年招考政策,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请示,补录1名司法助理员,并通过转任程序调入政法专编人员1名,以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力量。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人民调解卷宗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2024年3月,分管领导组织各司法所及促进股工作人员就《人民调解档案规范化建设办法》开展专门培训。2024年5月,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了集中培训;高台、罗波司法所分别对所属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人民调解档案规范化建设办法》《人民调解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办法》等政策法规。二是开展司法所工作督查,2024年4月,由联系领导带队,对罗波、高台司法所存在无调解卷宗台账、未按规定办理查借(阅)手续的情况重点督查。目前,罗波、高台司法所均已建立调解卷宗台账,完善了查借(阅)卷宗的手续。三是在今后工作中,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装订、借阅、保存卷宗,并做好相应的调解卷宗台账登记工作。四是2024年4月,分管领导对3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诫勉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未制作调解卷宗,存在法律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培训,2024年3月,分管领导组织各司法所及促进股工作人员就《人民调解档案规范化建设办法》开展专门培训。2024年5月,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了集中培训,汉阳司法所对所属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人民调解档案规范化建设办法》《人民调解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开展工作。二是开展督查,2024年4月开展司法所一季度工作督查,对汉阳司法所重点督查了人民调解卷宗组卷和存档备查问题,一季度汉阳调解卷宗共7卷,均按要求整理。三是2024年4月,分管领导对1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诫勉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县司法局对人民调解档案管理的指导和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3月,分管领导组织各司法所及促进股工作人员就《人民调解档案规范化建设办法》开展专门培训;2024年5月,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了集中培训;2024年5月,高台司法所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人民调解档案规范化建设办法》《人民调解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开展工作。二是开展督查,2024年4月,对高台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档案存放等问题开展督查,现高台司法所卷宗均放在司法所,且建立台账,并有借阅卷宗相关手续。三是2024年4月,带队领导对4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廉政风险岗位排查定级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股室、司法所人员对巡察反馈的6个岗位风险进行重新排查定级,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分别从原来的三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调整为二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一级。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对183个岗位风险进行重新梳理,经党组会研究后,对22个岗位风险进行重新定级,增加定级3个岗位风险。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针对个别法律援助资料存在虚假问题,补贴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第一季度律师行业工作例会上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并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再次转发各律所开展学习。二是对近3年已报案件补贴逐一梳理,多报、超额发放案件已全部退回,少报、漏报案件在2024第一季度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时一并补发。三是纪检组牵头,对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24年4月,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开展诫勉谈话,并在5月13日干部职工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对1名涉事律师开展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针对社区矫正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9日,司法所通知吴某到达司法所,责令其购买新手机,并重新安装了“在矫通”APP,并根据相关规定,再结合其近期表现,给予其训诫处罚。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进一步推动“智慧化矫正”项目实施,采取利用技术手段,如与移动签订基站定位合同等,提高“在矫通”APP定位的准确性,并在《青神县司法局关于推动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建设的方案》中,增设了司法所A、B岗管理规定,根据区域距离及便于社区矫正管理等原则,对就近的司法所负责人设置A、B岗,防止因管理者不在而导致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三是2024年4月,分管领导对涉及此事的2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在2023年第四季度社区矫正风险分析研判会上,就此事向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就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后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对象签到时间,增加了签到次数,弥补签到漏洞。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问题。

(1)2021年11月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印发了《青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县司法局承担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中“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大力建设法治青神”“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禁毒防艾、电信反诈,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三项具体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县司法局党组未对这三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全局干部职工在例会上深入学习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后续工作。二是由促进股牵头,制定《青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涉及司法局的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任务的分解表,提交2024年4月召开的党组会讨论。在会上,重新学习《青神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讨论通过并下发《2024年青神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青神县“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由普治股牵头负责落实。讨论通过并下发《202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两类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由促进股和社区矫正股牵头落实。讨论通过并下发《2024年青神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由局扫黑办牵头落实。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装修项目未经党组会议审议、未签订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4月15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等制度;5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内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无疏漏。二是召开党组会前,班子成员认真梳理分管领域需提交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由政治处汇总后报请局党组书记审定。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整改以来,所有项目均对签订合同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提交党组会审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办公楼楼顶防水处理合同未上党组会审议,向县委编办请示关于调整基层司法所机构编制和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事项未列入“三重一大”事项提请党组会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4月15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等制度;5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内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无疏漏。二是压实责任。召开党组会前,由政治处收集梳理议定事项,并印发各班子成员,2024年已梳理印发议题单23期。三是强化落实。党组会后,由政治处负责将会议内容梳理印发会议纪要备查,并送各班子成员阅悉。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党组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党组会会议记录要素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由政治处党务干部对巡察反馈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二是结合党组会学习契机,组织班子成员、列席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等制度1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13日召开干部职工例会上,组织学习《青神县司法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请销假制度落实到位。二是针对反馈问题,政治处对2名同志请假情况进行核实后,将请(休)假审批表报局长完成审签流程。三是强化监管,安排专人负责签到及请(休)假相关事宜,对请(休)假政策和请销假环节进行认真把关审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

(1)针对中层干部选任不规范问题。县司法局中层干部选任未及时按程序备案。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在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党组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二是对轮岗、任免的中层干部及时按程序备案、报备。2024年2月22日召开党组会后,及时对轮岗的8名公务员(包括新提拔拟任中层职务的4名同志)按程序向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备案,向县委政法委报备。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程序,及时将选任的中层干部信息按程序向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同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议事协调机构运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根据相关人员职务变化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关情况报告呈县领导审定同意后,2024年3月4日,制发《青神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关于调整青神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二是根据人员职务调整,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7.针对巡察整改坚持不到位问题。2019年7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县司法局在党的政治建设等六个方面存在12个问题。截至2024年1月,“基层司法所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依然存在。如:上轮巡察指出的汉阳司法所对村(社区)调解工作无卷宗,本轮巡察汉阳司法所依旧存在未指导村(社区)调解员按规定组卷和存档备查的问题;又如,上轮巡察指出高台司法所未集中统一管理调解卷宗,9份卷宗存于他处,本轮巡察高台司法所有7件调解卷宗仍长期存放于百家池村;再如,上轮巡察指出县司法局部分职工将笔记本电脑存放家中,本轮巡察县司法局依然存在职工将笔记本电脑存放家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4次,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层层压实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问题带动全面整改,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汉阳司法所对所辖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学习了《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青神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等政策法规和调解卷宗的制作。一季度开展调解纠纷7件,制作调解卷宗7件。三是高台司法所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局机关牵头对高台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档案存放等问题开展督查1次,调解卷宗均按照规定保管,并建立了调解卷宗台账和完善了借阅手续制度。四是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借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按要求返还,目前32台笔记本电脑已盘点完毕存放于单位办公室。对无法正常使用、已达报废年限且完成折旧的29台笔记本电脑进行报废处理,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拍照、登记、造册,依据《青神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资产处置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自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局党组始终把落实整改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凝心聚力抓落实,一心一意促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班子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服务社会大局能力。

经过为期三个月的积极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巡察整改抓落实、求突破。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进一步知责明责担责尽责,真正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制定《中共青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推进方案》,完成合法性审查28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办理行政诉讼6件,备案重大行政执法2件、两法衔接案件1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804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与水平。

(二)通过巡察整改强作风、树形象。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局党组、各党支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照反馈意见,开展学习研讨4次、警示教育2次,拍摄“一起学条例”普规普纪微视频1条。干部作风的提升,极大地促进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自巡察整改以来,10余名干部获得县以上个人表彰奖励。

(三)通过巡察整改优服务、保民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根治欠薪、“三月法治宣传月”、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传月活动71场次,举办2024年“法律明白人”培训3期。联合县人社、县住建等部门,组织律师到青神县滨江幼儿园项目工地开展了“法治体检”活动1次。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整改期间办理各类民事类公证24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件,提供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县司法局被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四)通过巡察整改抓党建、促提升。充分发挥巡察成果的重要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整改期间引进优秀人才1名、补录1名、提拔科级干部1人、股级干部4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党建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五)通过巡察整改建机制、优程序。在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共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1人次。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援助、律师、公证收费等制度机制3个。通过做优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工作,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扛起政治责任,聚焦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整治“回头看”,逐步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常态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四)深化整改质效,推进法治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运用法治建设、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手段,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体现职能担当上见到新成效,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真正把巡察组对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810628);邮政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东街109号;电子邮箱:11302063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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