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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龙镇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07月03日  来源:青神县西龙镇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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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根据西龙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重点是检查、整改,关键是严格执法,目的是要解决突出问题,夯实消防基础,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西龙镇消防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骏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良才担任副组长,各站所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分管领导阳和平兼办公室主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要求,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保障政令畅通,做到消防安全有人做事,有人管理。

三、专项治理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治理范围

容纳3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场所;容纳3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3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6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治理重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3、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6、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医院(卫生院)病房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7、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8、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9、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10、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11、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12、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三)治理责任分工

1、辖区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2、镇工业办对全镇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3、镇文教办对全镇学校、幼儿园等所属行业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4、镇食药监站对辖区内卫生院、门诊、药店等所属行业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5、镇民政办对全镇养老院、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6、镇三产办、文化服务中心对全镇内公共文化娱乐、景区、住宿、餐饮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7、镇建管所对全镇内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和违规搭建情况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8、镇安监所会同相关部门对全镇辖区内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治理。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站所、村社和生产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专项工作进行指导,并收集相关信息上报。

四、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内部以及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单位、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一)动员部署(2014年12月20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划片排查(2015年1月31日前)。以镇政府为基本单元,组织力量,按挂村包片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分片包干,逐一进行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治理单位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培训(2015年1月31日前)。组织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部门派员授课。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2015年12月31日前)。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行业、逐个场所和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场所和企业,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和场所,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和企业。镇政府要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签订责任状,并责令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

(五)落实监管责任(2015年12月31日前)。镇安办要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规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结合全镇和本村(社区)实际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站所、各村(社区)要明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所属行业的具体工作职责,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定期信息报送和联合执法机制。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站所、各村(社区)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专项治理开展期间,各站所每月25日之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5年4月5日、12月31日前分别将第一阶段和总体工作总结书面报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上报。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目标任务(责任书)

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中共西龙镇委员会 西龙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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