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峰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出国出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瑞峰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7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下降14.54%,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和符合接待条件的公务接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瑞峰镇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7年预算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0.00%,主要用于公车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
附表: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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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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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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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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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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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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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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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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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上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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