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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罗波乡招聘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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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罗波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及名额等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青神县罗波乡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三)基本条件

1.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入职体检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岗位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

2. 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无效:

(1)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4)现役军人、在校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吸毒史的。

(7)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8)在各类招聘中曾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扰乱考试秩序、舞弊的。

(9)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全,在通知其补交后未按规定期限补交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录用通知—入职。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遗失请到学校开具证明并加盖鲜章)。

3. 应聘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岗位报名。应聘资料一经提交无法修改,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自负。

4. 信息填报

(1)近一个月内的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2)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报名当月起算,有效期3个月以上)。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个人最具代表性的工作成果(如有)。

(6)应聘登记表。

(二)资格审核

青神县罗波乡办公室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后续环节;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三)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面试:经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查与招聘岗位业务知识、工作能力、问题处理等方面相关内容。

2. 面试成绩相同者,学历高排名优先。同等条件下曾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优先录用(以志愿者证书为准)。

3.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4.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保持电话畅通。

(四)统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组织入围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择优的原则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公示

最终确认的临聘人员名单将在罗波乡辖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及储备的,予以聘用或储备;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或储备;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或储备,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或储备。

(六)录用

1.一经录用,依法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其中,合同期前3个月为考核试用期,无见习期)。录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2.薪酬待遇按我乡现行临聘人员薪酬规定2500元/月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应聘者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视为应聘者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应聘者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在招聘期间,如应聘者本人、亲属或朋友等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的,以缠访、闹访等不正当方式影响招聘工作开展,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可取消应聘者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在招聘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9162994151 陶凯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00(工作日)

(四)招聘工作接受乡纪委和社会监督,在任何时间内发现招聘过程中存在伪造信息资料、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且掌握切实证据的,可实名向乡纪委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为选拔出符合要求的人选,罗波乡有权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和能力考核结果调整或取消招聘。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青神县罗波乡。

特此公告

附件:1.青神县罗波乡招聘岗位表

    2.应聘报名表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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