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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森林防火扑火预案的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21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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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村委、镇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我镇森林资源,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在我镇顺利实施,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16年度森林防火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同时加强对扑火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森林扑火以村为主,实行村主任负责制,各村委与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森林扑火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报工作。

二、森林防火组织领导

镇成立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刘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林业的人大主席蒋文全同志担任副组长。镇林业站、各村委会主任和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建立护林防火组织机构,由村委领导和村民小组组长组成,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履行组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职责。

三、森林防火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进行全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建立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和扑救方案,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四、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任期目标考核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1、对各村委实行森林防火任期目标考核。

2、按管理隶属的行政区域签订责任书,实施奖惩。

3、防火期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非防火期实行入山许可证和林区用火许可证制度,严格火源管理,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二)行政领导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实行村包社、社包户,户主包自家成员,各司其职,学校班主任负责本班的学生。

(三)护林防火户主责任制。制定有关护林防火措施,责任到户,户主负责,落实到人。

五、森林防火的预防措施

(一)镇政府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设置防火专线电话,报警电话号码为38981040。

(二)镇义务扑火队,在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镇政府为主体,抽调27名青壮年组成,由镇长刘欣同志担任队长,分管林业的人大主席蒋文全同志担任副队长。在接到报警后,义务扑火队迅速及时,全力以赴参加扑火救灾。

六、森林火灾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发生后,要立即报告镇政府或直接向镇林业站报告,林业站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扑火预案,成立现场扑火队伍,负责组织现场扑火,做好人员疏散,控制事态发展。

八、森林火灾后期处置

镇林业站要做好协调工作。协助森林公安调查火灾的起因以及赔付工作。

九、森林防火的奖励与处罚,按《森林防火条例》执行。

附件:青神县汉阳镇义务扑火队队员名单

                                                                  汉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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