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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危房和棚户区群众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10月18日  来源:青神县高台乡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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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岷东新区住建分局:

入汛以来,受强降雨影响,全省部分地区出现多处因危房垮塌造成的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为抓好防汛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危房和棚户区群众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川防办汛发〔2016〕24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排查隐患力度、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监测及时预警,迅速落实农村危房和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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