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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镇防汛转移安置方案

  
日期:2015年07月14日  来源:青神县黑龙镇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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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安置原则

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二、转移路线和地点

转移路线和地点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在可预见情况下接指挥部通知后,群众疏散转移工作组按照预案将群众快速转移到对应安置点。

1、龙女村(共计1906人)——四五厂

2、曹庙村(共计2666人)——黑龙镇粮站

3、肖坝村(共计2324人)——黑龙中学

4、季时坝村(共计2105人)——原青竹乡政府

5、茅林村(共计2553人)——青竹中学校

三、转移安置方式

因每一个山洪灾害隐患点安置人员不同,所处条件不一,各村社要针对每一个隐患点,灵活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最重要的是要切合该隐患点安置人员和安置条件的具体实际。当交通、通讯中断时,各村、社要制定并督促村社制定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做好在没有外援条件下防御自救的思想、措施和物质准备。

四、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安置是特定条件下的非常任务,必须按照安排无条件不折不扣完成好。因此,山洪灾害安置转移工作由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指挥,镇、村、社干部层层包干负责。各相关部门、各镇、村、社及其责任人必须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坚决执行。同时根据山洪灾害现场的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被转移安置的群众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大局。对于在转移安置工作中不服从命令、延误时机、造成工作被动,甚至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不服从转移安置安排的少数群众,转移安置工作人员可以强制转移安置。对于其中阻碍转移安置工作正常进行的极端分子,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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