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独生子女户:
请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所需材料:(资料交各村妇女主任处,统一交镇计生办办理)
1、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2、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夫妇彩色合影照片2张
黑龙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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