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等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强青神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管的通知》《青神县农村住房建设通用图集三期(修订版)》。为进一步做好新政策、新标准宣传和贯彻工作,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建设监管。6月3日,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组织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建设监管培训会,会议由县住建局局长刘永生主持,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乡村建设工匠共计240余人参会。
会上,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房建设图集编制单位就相关政策、文件、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乡村建设工匠信息管理平台开展了专题培训。
会议强调:农房质量安全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系统明确农房建设管理基本流程,以及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是强化农房建设的基本要素保障,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一要准确把握《办法》实施重点,厘清部门权力职责,强化对农房建设的规划、宅基地使用、质量安全和风貌的监督与管理;二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宅基地分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三要将加强工匠培训和管理作为提升农房品质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农房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断提升乡村建设工匠施工技能和从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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