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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意见

青府发〔2016〕7号

  
日期:2016年07月19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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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现就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目标任务。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中PM10浓度下降5%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岷江干流主要污染指标总磷、氨氮分别下降10%以上。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访、集访事件。

二、具体目标

确保全面完成我县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流域断面考核、生态建设等环保目标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2%、2%、3%、3%;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全年达到80%以上;复兴水库水质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岷江流域(青神段)保持Ⅲ类水质,思蒙河(青神段)除总磷以外,保持Ⅲ类水质;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以上;城市饮用水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8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和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环保源头管控。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委农工办、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农牧局、县旅游局和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市规划,编制大气、水、土壤等“十三五”环保专项规划,精心谋划包装储备一批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力争挤进国家和省市生态环保规划项目库。

二是坚持环评审批前置。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牧局和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强化环评审批总量前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和削减替代制度,严格按区域环评和产业定位要求审定入驻项目;凡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行环评审批前置管理;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三是坚持风险防控管理。由县环保局负责,健全环评信息公告、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等环评管理制度,全面清理、严肃整顿“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对超标或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实行顶格处罚。

(二)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深化扬尘综合治理。由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和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扬尘整治精细化和全覆盖要求,全面推行建筑场地标准化管理,重点控制施工、道路、堆场及渣土运输、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所有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现场)和“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由县城管办牵头,加大城市道路清扫和冲洗频率,城区范围内及主要干道每天冲洗2次以上,锦绣大道、机械大道、竹艺大道、青衣大道、中岩路、杨坡儿街等车辆和市民往来密集区域每天冲洗2次以上。由县交管大队、县砂管办、县城管办、县路政大队负责,严格执行货车入城办证制度,严查过境货车入城和货车(砂石、渣土车)抛洒滴漏行为。

二是深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全县实现全年全域禁烧和“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其中,夏季加快推广“秆—槽—肥”综合利用模式,实现回收秸秆不少于10000亩,力争达到20000亩。主要采取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全年全域禁烧;倡导综合利用,加快推广“秆—槽—肥”模式;强化部门联动,严格综合执法等措施。

三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由县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相关乡镇配合,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强制关停。由县环保局负责,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工商质监局和相关乡镇配合,积极引导企业使用生物质燃料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燃煤锅炉改造升级,确保年内淘汰6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完成2家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完成1家工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四是加强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由县公安局、县环保局负责,建成坤达机动车环保在线检测,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制度,所有新注册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100%;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禁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确保年内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

五是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城管办、县工商质监局配合,继续加大县城餐饮油烟治理,从严查处将油烟直排入下水道行为,县城重点餐饮企业年内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适时启动乡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强化餐饮油烟管理,新上餐饮企业必须同步建设油烟治理设施和油水分离装置。由县城管办牵头,县环保局、青城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规范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划定露天烧烤经营区,禁止在划定区域外从事露天烧烤经营。

六是强化噪声污染管控。规范娱乐场所规划和娱乐行业经营许可,居民楼、居民小区、学校、医院、机关和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不得规划和许可开办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县工商质监局在办理娱乐行业经营执照时,及时推送信息,实现“双告知”。县文广新局负责严格查处娱乐场所噪声污染行为;县住建局、县环保局负责查处建筑工地噪声污染行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七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和相关乡镇、部门配合,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精神,明确烟花爆竹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工作职责、联合执法、加大督查,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水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复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由县水务局负责,强化规划执行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违反规划从事一切开发建设等影响水质保护行为,坚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由县水务局、县环保局负责,开展复兴水库水质基本项目检测和全项目检测。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县农牧局配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联合执法,规范设置禁行标识、标牌,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地新增规模化畜禽养殖。

二是强化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由县环保局负责,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和相关乡镇配合,以岷江、思蒙河、鸿化堰(青神段)、护城河为整治重点,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物为主攻方向,坚持落实“谁污染谁治理”。实施岷江流域(青神段)污染治理项目,开展岷江、思蒙河、金牛河(青神段)流域断面水质监测。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乡镇配合,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加大巡查执法和监测力度,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由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水务局、县环保局配合,加快推进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园区企业污水必须进入污水处理厂,7月底前移交县污水处理厂运营,并确保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由县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和相关乡镇配合,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坚决关停禁养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扎实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西源奶牛场和喜羊羊奶牛场进行关闭或搬迁,治理其它规模化畜禽养殖10户。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县水务局、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乡镇配合,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完成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和管网建设,确保12月底建好、管理好和运行好。

(四)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乡镇配合,按照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6大项、38个指标”要求,研判创建指标、现状问题,准确定位,编制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制定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实施意见;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启动会、推进会、协调会。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乡镇配合,完成白果乡、罗波乡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主动对接环保部、省环保厅,力争对2015年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的7个乡镇和通过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的2个乡镇命名。

(五)加快环保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乡镇环保机构设置。由县委编办牵头,县环保局和各乡镇配合,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配齐配强乡镇环境保护力量,确保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乡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配备落实1—2名专兼职环保人员。

二是探索建立环保市场化制度。引入污水治理和运营公司,对裕华纺织废水实行第三方运营。加快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开放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完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以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为骨干、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的监测管理新体制。

三是探索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实行企业环境信用“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完善联合打击环境犯罪机制,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六)加大环保查处力度。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保护环境。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付费”和“谁许可、谁监管、谁发证、谁负责”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曝光力度,一经查实顶格处罚。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强化与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严惩环境违法单位和责任人,严厉打击恶意违法排污。严肃查处“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违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其环评文件、竣工验收申请。

二是严格管控重点领域。持续加大对县污水处理厂、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及省控、市控和县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管理,做到全过程、全时段监管。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及转移电子联单应用。

三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运行管理,24小时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环境污染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和“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日常环保专题报道和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宣传环保政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应对舆论普遍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做好正面引导。多方式、多途径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举措,积极树立正面典型,引导人们自觉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加强环境教育,着力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二)提升环保监管能力。采取专家讲、集中学方式,分批组织部门、园区和乡镇从事环保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轮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将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污染减排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作为当前信息公开的重点,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三)强化督查通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通报情况作为乡镇和部门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依据;实行约谈制度,层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乡镇和部门,县监察局负责约谈有关负责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辖区内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或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年终环保专项考核分值直接为零,情况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青神县2016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2.青神县2016年限期治理企业任务表

3.青神县2016年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表

4.青神县2016年油气回收治理项目表

5.青神县2016年餐饮行业治理项目表

6.青神县2016年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表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

附件1

青神县2016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牵头责任

单 位

配合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规范建筑工地“六不准、六必须”。

县住建局

县环保局、相关部门

2016年

12月底

2

城市扬尘治理

加大道路清扫和冲洗频率,严查过境货车入城和抛撒滴漏行为。

县城管办

县交管大队、县砂管办、县路政大队

2016年

12月底

3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夯实基础基础,宣传发动、综合利用,督查考核。

县环保局

相关部门、各乡镇

2016年

12月底

4

淘汰落后产能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县经信局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5

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

调整燃料结构。

县环保局

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工商质监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6

挥发性污染物治理

新增活性炭、水帘吸附等设施。

县环保局

县经信局、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7

企业清洁生产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县环保局

县经信局、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8

工业污染治理

企业废气除尘、脱硫、脱硝。

县环保局

县经信局、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9

机动车污染防治

建成坤达机动车环保在线检测,淘汰黄标车。

县公安局

县环保局

2016年

12月底

10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县城重点餐饮企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县食品药

品监管局

县环保局、县城管办、县工商质监局

2016年

12月底

11

整治露天烧烤

划定露天烧烤经营区。

县城管办

县环保局、青城镇、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

12月底

12

噪声污染治理

严格查处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噪声污染行为。

县文广

新局

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2016年

12月底

13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明确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工作职责、联合执法、加大督查。

县环保局

县公安局、县安监局

2016年

12月底

14

复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

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2016年

12月底

15

复兴水库水质检测

复兴水库水质基本项目检测和全项目检测。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2016年

12月底

16

复兴水库饮用水源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规范设置禁行标识、标牌。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县农牧局

2016年

12月底

17

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岷江流域(青神段)污染治理项目,开展岷江、思蒙河、金牛河(青神段)流域断面水质监测。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18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加大巡查执法和监测力度。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19

推进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园区企业污水必须进入污水处理厂,7月底前移交县污水处理厂,确保达标排放。

工业开发

区管委会

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2016年

12月底

20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对西源奶牛场和喜羊羊奶牛场进行关闭或搬迁,其它畜禽养殖10户。

县农牧局

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21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全面完成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和管网建设。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22

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编制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推进会、协调会。

县环保局

相关部门、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23

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

完成白果乡、罗波乡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

县环保局

相关乡镇

2016年

12月底

24

乡镇环保机构设置

7月底前完成全县10个乡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配备落实1—2名专兼职环保人员。

县委编办

县环保局、各乡镇

2016年

7月底


裕华纺织废水第三方运营

对裕华纺织废水实行第三方运营。

县环保局

南城镇

2016年

9月底

附件2

序号

企业名称

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高温焚烧

县环保局、县经信局

2016年

12月底

2

眉山市民威林产制品有限公司

活性炭吸附

县环保局、县经信局

2016年

12月底

3

鑫辉汽车修理厂

活性炭吸附

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

2016年

12月底

4

青云汽车修理厂

活性炭吸附

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

2016年

12月底

5

四川德恩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活性炭吸附

县环保局、县经信局

2016年

12月底

青神县2016年限期治理企业任务表

附件3

青神县2016 年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表

序号

所属区(县)、园区

单位名称

锅炉编号

锅炉型号

锅炉用途

规模(蒸吨)

淘汰方式

淘汰时限

1

青神县

四川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

11205114252011050001

DZL2-1.25-AII

燃煤锅炉

2

使用清洁能源

2016年

12月底

2

青神县

青神用九工业有限公司

CDGL110325

DZL4-1.25-AⅡ

燃煤锅炉

4

使用清洁能源

2016年

12月底

3

青神县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SCSCJC1411202003030004

LHG0.5-0.69-AⅢ

燃煤锅炉

0.5

淘汰

2016年

12月底

4

青神县

青神县裕华纺织有限公司



燃油锅炉

4

淘汰

2016年

12月底

5

青神县

青神县裕华纺织有限公司



燃油锅炉

4

淘汰

2016年

12月底

6

青神县

青神育虹保丽板厂

CDGL110478

LHG1-0.69-AⅢ

燃煤锅炉

1

淘汰

2016年

12月底

附件4

青神县2016年油气回收治理项目表

序号

加油站名称

治理措施

责任单位

治理时限

1

中石油通源加油站

油气回收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2016年12月底

2

龙女加油站

油气回收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2016年12月底

3

新城西加油站

油气回收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2016年12月底

4

顺达加油站

油气回收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2016年12月底

5

佳程加油站

油气回收

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2016年12月底

附件5

青神县2016年餐饮行业治理项目表

序号

治理项目企业

名 称

治理类型

治理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江湾神木园投资有限公司

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油烟净化率

85%以上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

2016年12月底

2

青神县宏鑫大酒店

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油烟净化率

85%以上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

2016年12月底

3

青神大酒店

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油烟净化率

85%以上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

2016年12月底

4

悦来春酒楼

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油烟净化率

85%以上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

2016年12月底

附件6

青神县2016年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黑龙镇污水处理站

污水管网建设、综合验收、移交工作。

县环保局

黑龙镇、县水务局

2016年12月底

2

河坝子镇污水处理站

污水管网建设、综合验收、移交工作。

县环保局

河坝子镇、县水务局

2016年12月底

3

汉阳镇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移交工作

县环保局

汉阳镇、县水务局

2016年12月底

4

高台乡污水处理站

污水管网建设、综合验收、移交工作。

县环保局

高台乡

2016年12月底

5

白果乡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移交工作

县环保局

白果乡

2016年12月底

6

罗波乡污水处理站

污水管网建设、综合验收、移交工作。

县环保局

罗波乡

2016年12月底

上一条:关于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的通告

下一条: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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