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青神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49.4万元,同比增速11.7%,1-9月累计实现163367.4万元,同比增速12.8%,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8个百分点。
一、市场运行特点
1、乡村作用带动明显。1-9月份乡村市场实现商品零售42501.9万元,同比增长13.4%,增速较去年增长0.6个百分点,城镇市场实现商品零售120865.5万元,同比增长12.6%,增速较去年降低0.1个百分点。
2、商品零售是拉动消费品零售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1-9月,商品零售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1659.3万元,同比增速12.8%,占全县社会消费品总额的86.7%,餐饮收入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08.1万元,同比增长12.6%。
二、社会消费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与全市、全省相比较,我县限额以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总额比重小。全县有9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经营户16户。截止9月份,限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8582.9万元,同比增速20.2%,占全社会消费品总额的比重是23.6%,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总额占全社会消费品总额比重是48.8%。
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对商贸企业的培育,加大政策上的引导和扶持力度,争取每年有2个商贸企业加入限额以上企业申报。二是加大对全县限额以上单位的清理力度,初步了解目前有2户成长型企业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现正在具体核实中,争取在年度申报中及时入库,这有助于拉动全县社会消费品总额的增长。
上一条:青神县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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