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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2021年一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日期:2021年04月26日  作者:李秀容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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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9亿元,增长30.2%,低于全国(33.9%)3.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9.9%)0.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30.1%)0.1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并列第3位,较2019年增长14.4%,两年平均增长7.0%。

按照销售所在地分:乡村市场恢复快于城镇消费市场,一季度城镇社消零5.28亿元,增长29.6%;乡村社消零1.71亿元,增长32.3%。

按照消费形态分:住宿餐饮恢复快于零售,一季度餐饮收入1.92亿元,增长66.3%;商品零售5.07亿元,增长20.3%。

分行业看:一季度批发业销售额实现19.27亿元,增长45.7%,较2019年增长30.8%,两年平均增长14.4%;零售业销售额实现5.86亿元,增长42.5%,较2019年增长29.8%,两年平均增长13.9%;住宿业营业额实现276.9万元,增长100.5%,较2019年增长9%,两年平均增长4.4%;餐饮业营业额实现7829万元,增长69.4%,较2019年下降21.2%,两年平均下降11.2%。

二、存在的问题

(一)限上社消零当月增速下滑严重,影响全额社消零数据评估。

3月份,限上社消零当月增长40.2%,较2月当月增速(123.8%)回落83.6个百分点,全市回落约40个百分点。其中吃穿用品类增长52.1%,较2月份(91.4%)回落39.3个百分点,全市仅回落1.7个百分点;小微型法人企业零售额增长68.7%,较2月份(220.5%)回落151.8个百分点,全市仅回落80个百分点。按照《眉山市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限额以上吃穿用品类和小微型法人企业零售额大幅回落(上升则贡献,回落则影响)都较大影响全额社消零的评估,直接决定了排位下滑。

限上社消零比重低,且个体户挑大梁。

一季度社消零限上占比仅有14.7%,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7.3个百分点,且限上社消零主要靠个体户支撑,限上个体户占限上社消零的比重为54.1%。限上社消零的比重长期与国家、省、市的平均水平差距大。限上数据评估时不缩减,限下数据评估要缩减,限上占比低对社消零增速评估影响较大。

三、建议意见

(一)认真谋划,提高限上占比。

全面摸排全县批零住餐单位,注重培育,争取符合条件的及时入库。壮大在库单位规模,特别是政府采购方面,建议向县政府提出专项扶持方案,支持在库调查单位壮大。

(二)认真研究新评估方案,高度重视吃穿用类及小微企业。

按照最新的社消零评估方案,吃穿用类和小微企业在评估中占比较高,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和吃穿用类企业的服务,摸清情况,确保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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