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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果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5年06月02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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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青神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青神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镇)境内突然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三、卫生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青神县白果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白果乡中心卫生院,由罗学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临时抽调。联系电话:028-38960036;值班电话:13158773763。

领导小组职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领导汇报有关信息;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做好相关人员、物资、技术、后勤等保障工作。

(二)成立卫生应急处置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卫生应急分队、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附件2)。

卫生应急处置组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搜索、监测和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的前期处置,开展医疗救护、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县级应急队做好综合协调、宣传发动、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建立村(社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小组(附件3)

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协助开展应急物资征用、转运伤员、受累人员的登记、个案调查、医学观察、访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白果乡中心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特别是高暴露人群学校、车站、厂矿、建筑工地(脱硫厂)、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的监测工作;充分利用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村卫生站的前哨阵地作用,开展监测、预警工作,认真落实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报告:依托村(社区)干部和乡村医生的前哨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政府(电话:38960036)或白果乡中心卫生院(电话:38960033)报告。镇卫生院获得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38861919)报告;获得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要在2小时内,向县食安办(38811883)报告。

1.初次报告要早。报告突发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潜在威胁、通讯联系方式和事件报告人;尽可能报告事件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原因、 采取的措施及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要新。报告事态的变化、处理进程、诊断及事件原因情况,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3.总结报告要全。事件处置结束后,对整个事件情况和处置过程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提出今后类似事件防范处置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通报:白果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准确、客观地向村民通报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低预警线、应急响应、终止和善后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线

1.传染病疫情:县境内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肺炭疽;三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①痢疾10例及以上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②流脑3例及以上或者2例及以上死亡;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①皮肤炭疽或肠炭疽3例及以上。②伤寒、甲肝/戊肝各5例及以上,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③腮腺炎、麻疹、风疹、水痘、猩红热各10例及以上的病例。④乙脑、出血热、钩体病各5例及以上的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⑤流感样病例30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死亡病例。⑥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各2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2.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3例及以上的事件。

3.职业中毒:发生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

4.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以上

5.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6.群体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反应事件:①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死亡;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7.群体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单位或同一自然村社、社区、学校、厂矿、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二)应急响应

1.紧急启动应急预案。首先全力抢救传染病人、中毒患者或灾害受伤者,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迅速将伤病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或县人民医院抢救或隔离治疗,对甲类传染病或乙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2.迅迅控制和保护现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指挥下,在上级应急处置队伍未到达之前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和保护好事件现场,封存病人用过的食物、停止饮用受污染的水源、妥善保存水样和现场可疑物证,在疫点周围设置临时警示线,限制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及时排查和消除继续存在的潜在隐患。

3.控制和消除致病或中毒因素。县应急处置队的疾控、卫生监督人员到达现场前,尽快对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中毒可疑食物、饮用水、环境放射污染源等采取控制措施,以便疾控中心采样。

4.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县疾控人员深入现场调查,积极主动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落实防控措施。同时,对突发事件周围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病知识或中毒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容易受感染或易受伤害的人群落实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等保护性措施。

5.乡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反应终止:根据县政府作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四)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加强乡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医护人员、公卫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救治水平和防治能力;定期调整充实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一定数量和必须的应急物资储备和交通、通讯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所需;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健康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附件:1.白果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2.白果乡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组

     3.白果乡村(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小组


                                                                     白果乡人民政府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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