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规划修改工作重点
随着青神县现代农业园区、乐天高速、岷东大道、S307、虎渡溪航电等重大产业项目及区域重大基础设施落户白果乡,同时白果乡村级建制也进行了调整,导致上版总规不能适应当前乡镇发展的需求。本轮修改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结合新的白果乡村级建制变化,调整镇村体系,优化新村布局。
2、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及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顺利实施,调整乡域产业空间布局,梳理乡域综合交通。
3、结合区域发展态势,重新审视白果乡集镇功能定位、用地布局及空间形态。
二、规划总则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乡域和集镇两个层次,乡域总体规划与白果乡行政区域范围一致,面积为82.4km2(包括1个社区、6个行政村)。
集镇规划范围为虎渡社区临岷江平坝地区,北至原楼坊溪村委会,南达筒车河,东至规划的岷东大道,西以岷江为界,规划面积约199.21hm?。
2、集镇规模:
2035年规划集镇人口为12000人,集镇建设用地约112.73hm?,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约93.94m2。
三、城镇性质
成眉乐旅游走廊上的“微度假”产业聚集区;青神中心城区东进桥头堡/拥江发展示范区;以东坡浪漫爱情文化为内涵,集椪乡体验、山水度假、滨江宜居的生态旅游型小镇。
四、镇村体系
为更有效地利用土地、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切实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一体化,根据各村的人口和经济发展情况,规划形成1个集镇区、1个社区、3个中心村,3个基层村的镇村体系。按照“搬迁、控制、聚居”的方式对乡域空间进行,共规划21处新村聚居点,聚居度达到63.70%。
五、产业发展
从“农业+”升级到“乡村+”,由“产业叠加”到“全域振兴”发展思路转变,以“巩固传统优势产业,推动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强化农旅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生态链。”为指导。构建以椪柑种植为主导的现代农业基础,以“微度假”产业为主导,以浪漫田园休闲、山水休闲、特色文化等为特色的产业体系,塑造乡镇形象。全乡域规划形成“一核、两心、一带、一环、两区”的总体产业布局结构。
一核:白果集镇核心区。
两心:甘家沟形成椪柑农业产业中心;官厅坝生态山水旅游产业中心。
一带:沿岷江的坛罐窑村、甘家沟村、楼坊溪村、下翁村、凤凰村形成沿江发展带。
一环:农旅融合产业环线。
两区:以椪柑为特色的浪漫田园观光休闲产业区;以山水休闲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产业区。
六、集镇功能空间结构规划
整合集镇资源,结合功能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一轴两区”的功能空间结构。
一心:青甜小镇核心区:以椪柑元素为特色,展现椪柑之乡的IP特征,开发旅游接待服务核心区;
一带:滨江休闲景观带:沿岷江打造以文化展示、滨水休闲为核心的滨江景观带;
一轴:浪漫水街:东坡爱情似水长流,结合鱼道打造浪漫水街;
两区:滨江水城休闲区:依托岷江平湖的滨水景观,形成以滨江宜居、滨水休闲为主要功能的文旅休闲区;
近山生态居住区:依托东侧山地生态景观及良好的交通区位条件,形成生态居住区。
七、集镇用地布局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12.73公顷。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66.20公顷,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9.90公顷,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4.01公顷,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4.60平方米。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7.86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7.86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88平方米。
八、集镇开发控制
1、开发强度控制规划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对集镇用地容积率控制如下:
(1)居住建筑的开发强度主要控制在1.5-2.0;
(2)商业建筑的开发强度主要控制在1.5-2.0;
(3)公共设施开发强度主要控制在0.65-2.0;
(4)公园:≤0.1;
其它市政配套设施按国家、《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执行。
2、建筑限高控制规划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对集镇用地建筑限高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居住建筑限高
1)沿岷江居住建筑:≤54m,局部标志性建筑:≤70m;
2)其他居住建筑:≤21m;
(2)商业建筑限高
1)沿岷江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54m;
2)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16m;
(3)公共管理用地建筑:≤24m;
(4)绿地建筑:≤12m;
其它市政配套设施按国家、《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执行。
3、建筑密度控制规划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对集镇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2)商业用地建筑密度:≤50%
(3)公共管理用地建筑密度:≤30%;
(4)绿地建筑密度:≤ 5%。
其它市政配套设施按国家、《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执行。
4、绿地率控制规划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对集镇用地绿地率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用地绿地率≥35%;
(2)商业用地绿地率≥20%;
(3)居住用地绿地率≥30、35%;
(4)公园用地绿地率≥75%;
其它市政配套设施按国家、《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版)》及《眉山市乡镇规划技术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执行。
九、其他:
此次公示期为30日,大家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13日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意见受理处:青神县自然资源局(青神县半边街19号)
电话:028-38862728
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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