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股室,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
为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统一、高效、互动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将住建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队员名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生产应急队员名单;
4.青神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16日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曾游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勇总工程师
谢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炯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竣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
兰平昌局党组成员、防震减灾局局长
成员:雷栋奎房管局局长
郑林局办公室主任
彭利建设股股长
郭玲池计财股股长
宋海燕行政许可股股长
江卫兵质安站站长
郭成华村镇中队队长
肖耕建设监察大队队长
陈浩建筑设计室主任
刘江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全系统的贯彻落实;保障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到位;研究、部署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讨论审定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定期分析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指导、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
一、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彭利
责任单位:建设股
成员:局办公室
负责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的执行;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提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研究提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意见。筹备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印发会议通知,起草会议纪要;负责安全方面的内外日常协调联系,安全信息报送。提出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建议;及时转发有关安全生产方面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及时起草印发有关安全预警通知、重大事故通报等文件。承办局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组
组长:周勇
责任单位:质安站
成员单位:建设股、建设监察大队
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的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抽查、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工作,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对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处罚,按时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该方面安全工作情况。
三、农房建设现场安全工作组
组长:谢虹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监察中队
成员单位:质安站、建设监察大队
职责:负责农村房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的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抽查、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工作,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对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处罚,按时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该方面安全工作情况。
四、燃气安全工作组
组长:周勇
责任单位:建设股
成员单位:村镇建设监察中队、建设监察大队
职责:负责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的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抽查、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工作,指导监督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对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处罚。
五、城市道路设施安全工作组
组长:周勇
责任单位:建设股
成员单位:规划局、建设监察大队、质安站
职责:负责城市道路和污水井、雨水井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相关管线单位做好涉及安全管理工作。
六、装饰装修安全工作组
组长:刘 炯
责任单位:房管局
成员单位:建设监察大队、质安站、设计室
职责: 负责装饰装修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七、房屋征收与拆迁安全工作组
组长:谢虹
责任单位: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建设监察大队、质安站、局办公室
职责:负责房屋征收与拆迁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危旧房屋及房屋拆除施工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相关行业安全形势分析材料。
八、单位日常内务安全工作组
组长:谢虹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职责:负责做好单位的治安保卫、消防、车辆、文书档案等工作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179号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制订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一)党组书记、局长曾游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主持全面工作,为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工作决策、部署、指示在本局的贯彻实施、执行落实;
二是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局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四是组织和领导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确保治理到位。
五是保障安全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到位。
六是本系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启动系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总工程师周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分管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为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系统实际,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是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三是组织局安办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全系统、相关股室和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四是本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五是负责组织开展分管工作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六是负责分管的建设股、质安站、行政许可股、城建档案室、群众来访接待办公室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分管的局办公室、计财股、村镇建设监察中队(新村办)、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等单位内务安全和业务工作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是负责组织开展分管工作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三是分管单位或业务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四是负责农房建设现场安全工作组的指导督促工作。
(四)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刘炯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分管房管局内务安全和业务工作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是负责组织开展分管工作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三是分管单位或业务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五)党组成员、城市规划局局长刘竣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直接领
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分管的城市规划局、设计室、建设监察大队等单位内务安全和业务工作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是负责组织开展分管工作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三是分管单位或业务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六)党组成员、防震减灾局局长兰平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分管的防震减灾局、人民防空局办公室内务安全和业务工作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是负责组织开展分管工作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三是分管单位或业务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
(一)局办公室主任郑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日常内务安全工作组工作职责的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统一对外口径;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抓好单位内务安全工作。
(二)建设股股长彭利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的落实。负责燃气安全工作组工作职责落实;负责对建筑企业申报资质等级、资质升级和评先、评优企业及个人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
(三)计财股股长郭玲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负责协助局领导计划落实本单位安全经费,负责全局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得到实施,负责全局会计资料、票据、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和财务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负责保证安全应急资金即时到位。
(四)行政许可股股长宋海燕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负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建筑施工、燃气行政许可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负责县级建筑施工、燃气行政许可事项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涉及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五)质安站站长江卫兵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单位内务及业务安全工作的落实。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组工作职责落实。
(六)房管局局长雷栋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单位内务及业务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负责装饰装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屋安全鉴定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各类小区做好小区内电梯、井盖、管线等基础设施安全工作职责落实。
(七)村镇建设监察中队队长郭成华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单位内务及业务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负责农房建设现场安全工作组工作职责的落实。
(八)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肖耕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单位内务及业务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负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的处罚工作。
(九)建筑设计室主任陈浩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单位内务及业务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勘察设计安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负责设计文件的安全审查监督;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负责单位内务及业务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负责房屋征收与拆迁安全工作组工作职责的落实。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安全生产应急分队名单
指挥 长:曾游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周勇总工程师
谢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炯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竣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
兰平昌局党组成员、防震减灾局局长
安全应急分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郑林,负责人员、车辆调度。
第一分队队长:彭利
队员:刘学明、宋海燕、郭成华、陈佳、陈德华、张磊、任杰、马利。
第二分队队长:江卫兵
队员:刘志昂、余莉、苏钦、郭玲池、张莉蓉、刘诗阳、陈麒涵。
第三分队队长:雷栋奎
队员:刘云、曾启波、梁威、胡晓琼、卢建明、汪吉、吕建。
第四分队队长:王军
队 员:曾桢、梁芳然、赵燕、宋兵、王舰、何俊杰、李立平。
第五分队队长:刘江
队员:龚飞、徐亮、许尹超、宋剑、朱燕、赵菲、廖海英、
二、工作要求
(一)所有安全应急分队队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注意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密切协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安全应急任务。
(二)安全应急分队和各成员之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在规定时间内到位,进行先期处置。
(三)安全应急分队在接到指挥部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拖延。有车单位必须无条件出车。
(四)对在安全应急事件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追究其个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青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为打造“四精”县城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神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质量安全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
②危急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
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④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
⑤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2组织体系
2.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成立青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县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股,彭利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局安全生产综合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日常工作。
总 指 挥:曾游江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周勇总工程师
谢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炯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竣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
兰平昌局党组成员、防震减灾局局长
指挥中心成员:雷栋奎房管局局长
郑林局办公室主任
彭利建设股股长
郭玲池计财股股长
宋海燕行政许可股股长
江卫兵质安站站长
郭成华村镇中队队长
肖耕建设监察大队队长
陈浩建筑设计室主任
刘江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
2.1.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组织指挥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工作,落实全县建设系统内各项应急措施;
(2)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进行重大决策研究,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协调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制定、完善和实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负责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和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指导建立和完善建设系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各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5)在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决定启动和关闭本预案,并做出善后处理等工作安排;
2.1.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局属各单位、股室:协助并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应急救援,协调物资和设备投入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县质安站:负责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因素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上报;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协助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协助、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3)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成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在接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令后,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设备按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2 办事机构(局安办)
主任:彭利
副主任:陈佳、张磊
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全县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承办县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青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并承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局应急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报警电话为“028-38861229、36573118”。事故发生时,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及应急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2.3工作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2.3.1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由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周勇担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局长谢虹、规划局局长刘竣、纪检组组长刘炯、防震减灾局局长兰平昌担任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警戒保卫组。
工作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和统筹工作;落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工作部署;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研究对策,制定临时抢险救援方案;指挥抢险救援队伍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和抢险工作;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必要措施;协调各有关单位紧急调用各类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和人员;
2.3.2事故原因调查组(专家组)
组长:周勇
组员:刘学明、江卫兵、刘志昂、陈浩、黄昭明、苏钦
工作职责:
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方案;负责应急抢险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现场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参加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形成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完成对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和有关信息的全面整理。
2.3.3抢险救援组
应急办公室牵头,由建设股、质安站、城建监察大队、设计室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须配备消防铁锨、十字镐、消防斧、撬杠、铁锤、手持电动切割机等器材。
组长:刘炯
组员:郑林、彭利、郭成华、余莉、艾小川、徐亮、许尹超、陈佳
工作职责:
负责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伤员搜救、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负责实施抢险工作的安全措施和清理事故现场。
2.3.4后勤保障组
局相关科室牵头,各建筑施工企业组成。
组长:谢虹
组员:郑林、郭玲池、宋海燕、李晓燕、胡辉
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抢险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大型设备(包括汽车吊、装载机、挖掘机等)和物质及时到位;协调消防、公安、卫生、安全等职能部门;统计参加抢救的人数、车辆、器材、设备等有关数据;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情况和善后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
2.3.5警戒保卫组
组长:肖耕
组员:马利、艾小川、任杰、张磊
工作职责:
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设置事故警戒线、岗,维护抢险救护工作正常运行
2.4其他有关单位
2.4.1施工企业
凡在我县开展业务的各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成立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每个建筑工地均须成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小组,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4.1建设单位(业主)
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同时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协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展有关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高、中考考试期间严格控制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噪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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