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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突出“四个抓手” 强力推动河长制工作

  
日期:2018年06月20日  作者:邵伟  来源:县河长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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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神县河长制工作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突出精细化管理、四项行动、生态补偿和督查考评四个抓手,强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开展。

一是以精细管理为抓手,强化面源整治。成立各河流河长制精细化管理工作小组,突出“精、细”二字,在思维和工作方法上打破常规,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措施和目标,将河长制工作向精准化方向推动。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开展整治:乡镇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根据属地管理和行业职能,利用分段监测、综合比较手段,对县境内所有水体再次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一点一策”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闭环处理。

二是以四项行动为抓手,强化综合治理。截至目前,投入资金4700余万元,投入人力9600余人次,投入机械1387台时,对县域内各主要河流及部分支沟进行了清淤整治,共清理河面、河岸垃圾3150吨,清理河底淤泥1万余立方米,清理侵占河道非法种植8亩,整治禁养区畜禽养殖场9家,拆除河道非法养鱼1家,关闭小散乱污企业34家、整治109家,整治砂石场6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处、配套污水管网35.3公里,绿化河岸26.12公里,打击非法电毒鱼行为13起。

三是以生态补偿为抓手,强化奖惩激励。积极探索乡镇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超标者赔偿、改善者受益”的原则,县财政预算150万元生态补偿金基数,在10个乡镇,14条县级河流设置44个监测断面。县环保部门每月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提供的监测结果计算补偿金扣减额,扣减金年底用于奖励水环境保护工作较突出的乡镇。

四是以督查考评为抓手,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每月定期考评,即时通报考核结果,并综合运用于半年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同时,县总河长办公室会同县纪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的形式落实到所在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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