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公资告〔2015〕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批准,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亩) |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方式 |
拍卖(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建筑 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绿地率 |
容积率 |
||||||||
MSQ 2014-21 |
振兴路北段 |
约10.16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商业40 |
≤25% |
≤50m |
≥30% |
≤2.0 |
拍卖 |
2800万元 |
2000万元 |
(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不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款)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28日,按下列方式报名、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
1.点击【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
2、点击土地交易公告相关内容;
3、按网页提示内容进行操作(交纳工本费、获取拍卖资料、交纳保证金等)。
网上报名要求竞买人必须有中国农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交纳工本费、竞买保证金都需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网站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若因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工本费、竞买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因网络原因无法交纳工本费、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下午5时(以资金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1月29日上午9时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当天2015年1月29日上午9时提交相关证件:竞买人申请书、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人只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10时在青神县公共资源新交易大厅举行(青神县小南街39号林业局会议楼三楼)。
八、详细内容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九、联系地址: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小南街39号原林业局会议楼三楼)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63909 18228567788
相关标的询: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38860297 13688247222
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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