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4年青神县复兴水库水源保护区沙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4年青神县复兴水库水源保护区沙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青发改[201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资金200万元,县配套和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40.54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神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2015]6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博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河坝子镇黄莺岭村、安家坝村、双龙村、杨店村、河坝子(玉蟾)村。
2.2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km2,新建坡改梯7.92hm2,水保林35.75hm2,经果林16.47hm2,种草32.54 hm2,封禁治理607.31 hm2,保土耕作300.01hm2,蓄水池12口,排灌沟渠5.29km,田间道路4.78km,沉沙凼20口。
2.3总投资:240.54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资金来源:省财政水土保持专项资金200万元,县配套和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40.54万元。
2.8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凭CA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无须前往购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小南街39号原林业局会议楼三楼)、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并同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qingshen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招标人):青神县水务局
地址:青神县青城镇中岩路77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话:1899036045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博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环街719号2-2-1906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 肖先生
联 系 电话: 028-85180377
传真: 028-85377289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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