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青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眉山青神天池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为青神县瑞峰镇杨柳漕村4组,面积合计0.2167公顷(具体地类数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神县人民政府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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