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虎渡溪航电大坝至乐青路连接线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青神县青竹街道兰沟村8组和兰沟村集体,面积合计1.2586公顷(具体地类数据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神县人民政府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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