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Q2022-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文件
土地编号:MSQ2022-02号
出 让 人: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
2022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亩) |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方式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建筑 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绿地率 |
容积率 |
||||||||
MSQ 2022-02 |
岷东大道 |
约58.88 |
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70% |
≤18m |
≥5% |
≤2 |
挂牌 |
406.272万元 |
406.272 万元 |
注:该地块的出让范围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二、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9日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msggzy.org.cn/FrontQingShen/)土地交易板块获取挂牌文件。
五、报名及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9日前,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9日17时(以网上银行到达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
1. 点击【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QingShen/)】;
2、点击土地交易公告相关内容;
3、按网页提示内容进行操作(获取挂牌资料、交纳保证金等)。
网上报名要求竞买人必须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神农商银行的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需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msggzy.org.cn/FrontQingShen/)网站上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若因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竞买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因网络原因无法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六、挂牌竞价时间
请竞买人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报价。在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10时。
七、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前提交报名资料,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网上银行到达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地点: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三号楼四楼)
九、联系地址: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三号楼四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63707
相关标的询: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38860297
2022年5月18日
第二章 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1宗土地以现状挂牌,地下若有光缆、天燃气、地下水管道等基础设施由竞得者自己负责解决。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编号:MSQ2022-02
(二)地块位置:岷东大道(详见红线图)。
(三)出让面积:39254.1626平方米,约58.88亩以实测为准。
(四)规划建设用地性质:物流仓储用地。
(五)出让方式:挂牌。
(六)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容积率:≤2,建筑密度:≤70%,绿地率:≥5%,建筑高度:≤18米(其中仓库≤12米)。
(七)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八)建筑退界:详见红线图(严格按照青神县自然资源局指标执行)。
(九)挂牌价:406.272万元,竞买保证金:406.272万元。
(十)动工及竣工期限: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办理。宗地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砂石资源按照《青神县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竞得人取得该宗土地后,相关部门协助竞得人取得相关核准。
(十二)该宗地涉及的相关税费、交易费、测绘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缴纳。
注:以上地块的出让范围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联合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
(二)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9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于指定账户(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QingShen/)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交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9日17时(以网上银行到达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9日到眉山市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网站获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申请书;(样本)
4、规划意见书;
5、红线图;
6、成交确认书;(样本)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8、挂牌出让报价单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于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前到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报名资料。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社团法人社会团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委托书上需盖申请人的私章或手印);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达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后视为交纳);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报价单;
(7)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协议书;
(8)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核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上需盖申请人的私章或手印);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达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后视为交纳);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报价单;
(6)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核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核原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委托书上需盖申请人的私章或手印);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达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后视为交纳);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报价单;
(7)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原件);
(2)境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达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后视为交纳);
(5)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原件);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核原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保证金的交退方式;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上需盖申请人的私章或手印);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达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后视为交纳);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报价单;
(7)挂牌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三)资格审查
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文件的要求,在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前接受申请资料,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参加挂牌会。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未按规定网上报价的;
4、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联合申请无联合竞买
协议的,股份制企业未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出让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公告之日起为地块展示期,竞买人务必在出让宗地展示期间到实地认真察看,详细了解宗地的有关情况,并索取相关资料。地面设施以及地下水、电、气、给排水等地下设施、埋藏物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一经报名申请参与竞买,则表示对出让宗地所有现状予以认可。
若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地下文物,由宗地竞得人按现行文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所须费用由竞得者承担。
六、起拍价、增加幅度
MSQ2022-02号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肆佰零陆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406272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或伍万元的整倍数。
七、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日历天,具体如下:
(一)挂牌起始时间:2022年6月7日9:00;
(二)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9:30;
(三)挂牌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3号楼4楼)。
八、出让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挂牌承办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网上挂牌公布。
(二)挂牌网上竞价
1、竞买人网上查看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价规则,挂牌竞价开始时间等信息;
2、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在规定报价时间内,对对应地块进行报价;
3、网上显示最新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请务必带起报名相关资料出席挂牌现场,未到现场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确定。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该地块由挂牌主持人在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主持确定挂牌截止。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传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竟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竟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十、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于出让后10日内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与青神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出让结果公布
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十二、成交价款的支付
该地块成交后30日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成交总价款。
十三、交地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
十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和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堪出让地块。申请人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出让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人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出让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人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出让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活动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它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竞买人私下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经查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与青神县自然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活动。
(九)付款方式:
挂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抵交土地价款,余款30日内全部付清。土地出让交易费、测绘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由竞得者另行缴纳,评估费由县政府统筹安排。本次出让的宗地面积,以最后测量为准,不影响该宗地最终成交价款。
(十)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在缴清相关税费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十一)出让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出让人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参加出让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三)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在挂牌出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制定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川价发〔2006〕229号)规定支付土地交易服务费,竞得人以挂牌方式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缴纳成交价款1%的交易服务费。
十五、本《须知》由出让人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和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以上条款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一经申请并成功交纳保证金即表明竞买人获悉并同意执行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的规定。
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8日
上一条:MSQ2023-0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须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