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录入渠道变更相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年05月10日  来源:市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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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要求,同时结合中心职能职责,自2018年5月1日起,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再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公示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信息录入渠道

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公示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将自动交互至省指定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核验发布。

二、调整信息发布时间

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接收公告的时间为当日下午18点前,下午18点之后发布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将不能自动交互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务必确保在当日下午18点前点击发布按钮,如当日未在18点前发布,则须改在后一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发布。

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公资交易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28-38168390(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此通知。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

2018年5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第1期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青神县工商质监局关于对青神县设立竹产业海关特殊监管库以及专属口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市场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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