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公安局局交管大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规范、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中:执法车购置经费18万元,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8%,主要用于上级部署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区道路交通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打造机械大道三级执勤点,建立24小时勤务机制;车管所便民服务举措,下乡办证、入户;交通安全宣传。实行24小时巡逻执勤和大部分执勤执法车辆严重老化(使用年限不满5年的1台、5-10年的2台、10-16年的5台、16年以上的6台)。2016年新购执法车辆1台,单位车辆保有量保持14辆(不含警用摩托车)。
附表: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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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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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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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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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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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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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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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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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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