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我局结合普法工作职能,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县委工作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养、法治观念,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基层司法所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治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二)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万村”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一村(社)一名法律顾问”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咨询。
(三)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闲、赶集、节庆、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等时机,开展普法活动,包括表演法治文艺节目、上法治课、放映法治电影、广播法治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广泛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五)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邀请相关法律工作者、乡镇分管依法治县党委副书记、直联部门定期开展法律、政策宣讲。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设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及时更新普法宣传栏。用法律书籍充实村级农村书屋,让群众在平时借阅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组织编印或发放通俗易懂法治漫画、图册免费发放到广大农村。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村(居)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七)试点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便民工作室。在村试点打造集收集社情民意、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基层法律服务便民工作室。每月安排2次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轮流驻班,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转办法律援助案件、协助村调委会开展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每月开展特色主题活动,提供惠民司法行政服务。
(八)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资源,在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窗口,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协调。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普法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乡村普法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局面。
(二)明确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做到有规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档案,让我县的乡村普法常态化、品牌化,让法治宣传教育在农村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
(三)加强宣传。要加强对乡村普法的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经验做法,拓展乡村普法工作形式和途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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