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安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推进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县局决定,由治安管理大队行政许可中队副中队长张莉萍同志担任我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
授权如下:
一、全权代表青神县公安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履行行政审核事务职权,拥有对我局进厅审核事务的决策权,并对我局进驻行政审核事务和领导负责;
二、负责我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耗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我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和实施,认真完成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和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批或报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越权擅自审批。
青神县公安局
2015年6月15日
下一条: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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