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
按照《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加大对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的整治力度,铲除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收到通知后,我单位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原文传达学习《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大家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的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八项纪律”,并强调要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扩大接待范围等,采取有力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确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明确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对本单位公款接待中购买高档白酒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组织专人对本年度公务接待及报销的票据逐张核对,逐项登记备案,对发票明细不清的核对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时间、具体购买地点,确保不留死角,自查工作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并发布领导干部“禁酒令”,明确规定在工作日期间,全面禁止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在午间、晚间工作时间饮用各类含酒精性饮料。
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情况。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全体干部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整治内容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严格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青神县审计局
2017年8月2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