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前三季度青神县经济形势新闻发布稿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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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县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前三季度经济持续恢复向好。

根据县(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青神县地区生产总值74.09亿元,同比增长4.7%(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88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5.59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36.62亿元,增长2.5%。

(一)农业生产形势稳定。

初步统计:全县秋粮播种面积14.06万亩,同比增长1.8%;油料产量0.82万吨,增长4.5%;蔬菜及食用菌产量5.76万吨,增长6.7%;水果产量5.92万吨,增长6.2%。

全县生猪出栏13.05万头,增长3.7%;牛出栏0.38万头,增长1.6%;羊出栏1.07万只,增长4.2%;小家禽出栏308.03万只,增长2.4%;猪肉产量1.01万吨,增长11.3%。

(二)工业生产增长较快。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4%。

分行业看:全县21个行业大类中有14个行业增加值同比保持增长,增长面66.7%,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00.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1%;医药制造业增长9.1%;造纸和纸质制品业增长19.8%;金属制品业增长7.3%;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4%。从主要产品产量看:合成洗涤剂增长27.4%;瓷质砖增长86.1%;中成药增长43.5%。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回升。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8%。其中工业投资下降19.9%;技改投资下降87.1%。

房地产开发方面: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3.4%;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39.7%。

(四)消费品市场逐步回暖。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9亿元,增长1.4%。

按经营地分:全县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56亿元,增长1.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83亿元,增长1.1%。

按消费形态分:全县商品零售16.93亿元,增长1.2%;餐饮收入4.46亿元,增长2.4%。

(五)财政金融稳健运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5.77亿元,增长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2.6亿元,增长6.2%。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77.29亿元,增长14.4%;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08.51亿元,增长19.3%。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全县经济保持持续回升、稳中向好态势。但同时也要看到,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向好因素仍需巩固。下一步,全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狠抓政策落实落地,着力恢复和扩大内需,持续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向好。

附件:2023年前三季度青神县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附件:

2023年前三季度青神县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指标

9月

1-9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绝对量

累计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74.09

4.7

第一产业增加值

11.88

3.9

第二产业增加值

25.59

8.2

第三产业增加值

36.62

2.5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1.2


9.4

主要产品产量

合成洗涤剂◇(万吨)

2.43

10.7

19.63

27.4

其中:◇合成洗衣粉(吨)

6503.00

20.4

53668.00

29.8

气体压缩机◆(万台)

102.13

11.6

833.16

-3.6

塑料制品◇(吨)

1061.00

122.0

9013.00

25.4

瓷质砖(万平方米)

32.10

170.0

208.10

86.1

中成药(吨)

385.08

-9.5

7348.25

43.5

人造板◇(万立方米)

4.64

84.9

31.96

11.4

布◇★(万米)

48.00

-73.8

479.00

-56.4

锻件(吨)

223.67

68.1

2546.77

65.5

金属切削工具(万件)

3.33

41.1

36.89

13.9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8

按构成分:

建安工程

3.1

设备工器具购置

其他费用

按产业分: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其中:工业

-19.9

第三产业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2.37

-1

21.39

1.4

按经营地分:

城镇

1.46

-2.4

12.56

1.7

乡村

0.91

1.5

8.83

1.1

按消费形态分:

商品零售

1.75

-5

16.93

1.2

餐饮收入

0.62

12.6

4.46

2.4

注: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相关增加值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增速。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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